7-Eleven(商标中的表记方式为:7-ELEVEn),已成为便利商店的国际共通语言。商店遍布美国、日本、中国大陆、中国台湾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瑞典、墨西哥、巴拿马、挪威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泰国和印尼等国家和地区。
7-ELEVEn1927年创立于美国德州达拉斯的7-ELEVEn,初名为南方公司(The Southland Corporation),主要业务是零售冰品、牛奶、鸡蛋。到了1946年,推出了当时便利服务的“创举”,将营业时间延长为早上7点到晚上11点,自此,“7-ELEVEn”的名字诞生。1978年统一企业集资成立统一超商,将7-ELEVEn引进台湾。
2000年4月20日,7-ELEVEn总裁Mr.Jim Keyes也正式和高清愿总裁签订永久的授权契约。
统一超商推广环境保育、社会公益、社区营造等,在2005年也获得远见杂志第一届“企业社会责任奖”、行政院颁发的“企业永续发展奖”、经济部的“绿色会计奖”;好邻居文教基金会也获得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的“推动环境保护有功团体奖”。2006、2008、2009年再度获颁远见杂志“企业社会责任奖”,2007起年年荣获天下杂志“企业公民奖”。
企业声望面
连续多年获天下杂志“标竿企业”肯定,蝉连百货及批发零售业第一名。
经营面
连续多年荣获行政院“金擘奖”(东山服务区特优奖、清境旅客服务中心特优奖、南科商场优等奖)
服务面
连续五年荣获壹周刊之服务第壹大奖“最佳服务企业金奖”。
社会责任面
天下杂志2004年标竿企业“担负企业公民责任”第一名、2007、2008、2009、2010年“天下企业公民奖”、远见杂志2005、2006、2008、2009年“企业社会责任奖”、行政院2005年“企业永续发展奖”、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的“推动环境保护有功团体奖”(好邻居文教基金会)、2008“远见企业社会责任奖”。